1、CCTV-4: 环保总局公布首批因环境违法被限贷款企业名单
2、新华网: “国际地球年”中国代表强调:认识地球 和谐发展
3、上海证券报: 多部门推新政:环保不过关不能上市或再融资
4、中国环保网: 我国七大流域首次明确水利发展定位
5、水信息网: 115个国家认同一项水源供给法案
地方信息:
6、新华社: 山东省环保局:山东污染物排放实现“双降”
7、成都商报: 清水进三峡 “十一五”期间四川将投81亿治污
8、新华社: 山西采取"六停强制" "早退多补"淘汰落后产能
深度报道:
9、中国青年报: 地球可能迎来第6次物种大灭绝 人类为始作俑者
10、法制网-法制日报: "绿色信贷"提出13年 专家透露至今并未真正实施
环境时评:
11、人民网环保频道: 河流消失的背后 等待我们的将是更可怕的惩罚
12、新京报: 绿色信贷:环保部门和银行共担其责
13、南方都市报: 面对灾害,我们应该怎么办?
14、北青报: 环保成本不宜由消费者一方承担
1、环保总局公布首批因环境违法被限贷款企业名单
来源:CCTV-4 2008年02月1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877742.html
来看一条关于环保方面的新闻,为了防止企业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环保总局出台了绿色信贷的政策,凡是违反这一政策的企业将被银行限制或停止贷款,今天,环保总局对外公布了首批因为环境违法被限制贷款的9家企业名单。
这9家企业的名单是安徽省蚌埠九采罗化工有限公司、蚌埠海川化工有限公司、安徽运漕酒厂、铜陵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庆春江有限公司、山西省襄汾县星源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山西新绛县双人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晋韵钢铁有限公司、兰州九州乳液有限公司。
目前这些公司的银行贷款业务已经被停止;其中安徽运漕酒厂、铜陵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不仅被停止了新的贷款,还分别收回其已发放贷款1250万元和500万元。
目前,环保总局已经与银监会共同签订“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此外,环保总局还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提供了3万多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为金融机构采取停贷或限贷措施提供了依据。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今后除了对企业从严执行绿色信贷政策以外,国家环保总局还将联合工商总局、质监总局等部门,对企业登记和市场准入提出环保要求,推行以绿色信贷为先导的系列环境经济政策,以此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
2、“国际地球年”中国代表强调:认识地球 和谐发展
来源:新华网 2008年02月14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8-02/14/content_7602806.htm
2月12日,2008“国际地球年”在法国首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开年仪式。当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2008年的“国际地球年”开年仪式,包括国家政要、专家学者、企业家及学生代表等近1000人参加。“国际地球年”活动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共同发起,中国是本次活动的提案国之一。 新华社记者宋立东摄
新华网巴黎2月12日电(记者严明)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共同发起的2008“国际地球年”12日在巴黎教科文总部举行开年仪式,各国政界和地质科学界人士以及部分企业家和学生代表参加了活动。
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当天在仪式上表示,希望通过“国际地球年”活动,宣传地球科学在保护地球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国政治决策者与地学家之间加强合作,致力于世界可持续发展。
“国际地球年”中国代表强调:“认识地球 和谐发展”
新华网巴黎2月13日电(记者 严明)在巴黎参加“国际地球年”开年仪式的中国代表团团长王寿祥13日发言表示,中国有关方面将以“认识地球、和谐发展”为宗旨,向公众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传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地质科学联合会共同举办的“国际地球年”开年仪式12日与13日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王寿祥13日代表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作了主旨发言。
新闻背景:“国际地球年”与中国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 华义) 2005年11月22日,联合国第60届大会通过决议,将2008年定为“国际地球年”。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方网站介绍,举办“国际地球年”活动目的是,通过加强地学教育和研究,提高公众对地学在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管理以及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全面宣传地球科学服务社会的理念,促进地学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
“国际地球年”活动还号召科学家研究与社会特别相关的10个专题,它们是健康、气候、地下水、海洋、土壤、地球深部、大城市、灾害、资源和生命。
3、多部门推新政:环保不过关不能上市或再融资
来源:《上海证券报》2008年02月1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876989.html
记者昨天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国家环保总局将联合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推出两项新的环境经济政策——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并推出绿色信贷指导目录。
将出台系统性政策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人士的介绍,绿色保险即由保险公司对污染突发事故受害者进行赔偿,一方面可减轻政府与企业的压力,一方面又可增强市场机制对企业排污的监督力量。据悉,环保总局已与保监会成立合作机制,准备在有条件的地区和环境危险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行业,联合开展试点,共同推进环境风险责任的强制保险立法。
就绿色证券来说,环保总局联合证监会等部门,已经推出在上市融资和上市后的再融资等环节,审核其环保事项,环保不过关,不能上市或再融资。国家环保总局人士昨天透露,即将发布的绿色证券新政除了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新的、系统性政策。
加强银行信贷指导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还透露,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指导,将充分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环保信贷准则,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污染行业信贷指南,既引导银行投资环境友好的产业和项目,又限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项目的信贷,使商业银行在审查信贷项目时能够明确环保要求,共同推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
潘岳表示,为建立成熟的绿色信贷机制,环保总局还将进一步完善环保与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同时要研究划分企业环境违法和环境风险等级,更好地为银行评贷审贷提供支持。
绿色信贷政策是指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制订和实施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环保信用。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昨天,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强调,绿色信贷目前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阶段性的成果,与预期的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主要原因是还有一些省份和金融机构,并没有实行实质性的绿色信贷政策,即使实行了,也只停留在表面阶段。
“风暴式”政策难遏污染势头
去年9月上旬,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绿色中国论坛”首次提出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架构和路线图——在4年内构建绿色税收、环境收费、绿色信贷、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等7项环境经济政策。潘岳还为这一政策体系的形成开出“1、2、4”时间表:即从环保总局与各宏观经济部门合作情况看,争取在1年内出台若干项政策;2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4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从2005年起,环保部门已经对污染企业刮起了4次环保风暴。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指出,光靠这种“风暴式”的政策其实难以真正遏止中国环境污染势头,转向利用市场杠杆更为有效。(记者 阮晓琴)
4、我国七大流域首次明确水利发展定位
来源:中国环保网2008年02月14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nvironment/2008-02/14/content_7602686.htm
水利部日前首次明确了我国七大流域的水利发展定位。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我国地域广袤、江河众多,每个流域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异,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不同,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各流域实际出发,按照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要求,明确发展定位,突出发展重点,解决发展难题,使水利更好地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据了解,七大流域水利发展定位的具体规划包括:长江流域要按照保障防洪安全、合理开发利用、维系优良生态、稳定河势河床的总体要求,坚持江湖两利、左右岸兼顾、上中下游协调的基本原则,着眼于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带来的流域防洪形势、水资源条件与江湖关系新变化,统筹开发与保护,兼顾兴利与除害,完善流域综合防洪、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强化流域综合管理,优化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水库群联合调度。
黄河流域要按照堤防不决口、河道不断流、水质不超标、河床不抬高的总体要求,紧扣黄河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的突出症结,努力增水、减沙、调水调沙,塑造协调的水沙关系,加快构建和完善水沙调控体系、防洪减淤体系、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综合调度体系、水质监测保护体系、水土保持拦沙体系,、水质监测保护体系。
淮河流域要针对水系复杂、水旱渍涝灾害频繁、人水矛盾尖锐、水资源污染严重等问题,坚持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统筹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和河湖关系,完善流域防洪除涝抗旱减灾体系,搞好拦分蓄泄排,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水资源,实现蓄泄合理、保障有力、生态良好、人水和谐。
海河流域要针对水资源短缺、河湖萎缩、污染严重、地下水超采、防洪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以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为核心,科学配置当地水、外调水和非常规水源,有效限采地下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成完善的水利工程体系,保障供水安全,修复流域生态,改善河库水质,提升防洪能力。
珠江流域要针对水旱灾害频繁、调控能力不足、河口咸潮上溯、局部水质恶化等问题,统筹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加快控制性枢纽建设,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枯水期水量调度,加大节水治污力度,加强珠江三角洲和高原湖泊生态保护,有效防治石漠化,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防洪能力,保障供水安全,改善河流水质,维系河网畅通,建设绿色珠江。
松花江辽河流域要针对水资源分布不均、水质污染、水土流失、湿地萎缩等问题,构建“东水中引、北水南调”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推进以三江平原、松嫩平原为重点的灌区建设,提高重点城市和地区的防洪能力,加强水资源和重要湿地保护,加快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现城乡防洪安全、供水能力提高、资源配置合理、生态环境优良,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太湖流域要针对经济发达、河网密布、开发程度高、环境压力和风暴潮威胁大等特点,以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快建成引得进、蓄得住、排得出、可调控的现代化管理调度体系,完善协调机制,强化依法管理,提高防洪防台能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搞好节水调水治污,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为加快太湖流域现代化建设提供水利保障。
二月十四日绿家园江河信息导读: (编辑:丽英)
发布时间: 2008-3-28 12:01 作者: 网络转载 来源: 本站原创
5、115个国家认同一项水源供给法案
来源:水信息网2008-02-14
http://news.h2o-china.com/information/world/687731202954731_1.shtml
近日,来自于115个国家的专家紧急召开会议,就一项为世界最贫穷国家的人口快速增长城镇种族提供安全饮用水的法案进行商议。
会议主要围绕持续的环境退化和污染,以及当地民众的健康问题而展开讨论。在许多贫困地区,因恶化的水源导致的各类疾病成为威胁健康及生命的主要成因,尤其是对孩子们。这些疾病包括:霍乱、肠胃炎、疟疾和其它疾病等,都严重地威胁着当地人民的健康,这些疾病大多通过昆虫或其他生物体进行传染和传播,特别是那些积水的死水塘更是这些病菌的温床。
联合国发展项目部行政长官威廉.H.德雷珀于近日的一次公开演讲中称:“每年有1500万名孩童死亡,而这些孩子中的三分之一就是因痢疾致死。没有干净的用水以及完好的卫生设施,随着经济发展,人们本可得到的更好的生活且拥有一个好身体的机会变得微乎其微。”
在他演讲之后的一次采访中,德雷珀先生说,国际组织和政府在过去的十年中,已得到了“极大的成功”——为全球50亿人口中的13亿人口提供了安全饮用水。
但是,他补充道,更多的需求也在逐步提高:我们需要制定更多的计划且更有效地利用水资源。方案的提出者应涉及方方面面,应该包括更多的非政府组织和私人企业。
女性在实施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德雷珀先生说,妇女在将解决办法实行到当地的过程中必须扮演重要角色,她们应该是第一批良好水源设施的受益者,因为这样她们就不必为了完成那些日常琐事而每天都耗时、耗力的去找水了。
同时曾身为华盛顿进出口银行行长的一名美国商人,德雷珀先生说:“女人和水就像发展中的阴阳两极。女人们知道问题都出在哪里,她们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们拥有健康,不惜在非洲这片炎热的大地上走十英里,就为了找一些干净的水带回家。”
全球磋商会议进行了一周长的会议研讨,对联合国国际饮用水和卫生设施供应组织1980-1990年间的成果进行了分析和评论,并从中吸取了很多经验和教训。会议是由联合国发展项目组织及其它十二个国际性组织机构联合召开的。
会议的工作底稿主要由世界卫生组织提供,这份底稿中显示:19世纪80年代,九亿八千万乡村居民和三亿六千九百万城市居民处在有适宜饮用水的范围中,由此可见,城乡居民有适宜饮用水人口数量的差异很大,而如果人口持续以每年2%的比率继续增长的话,这种差异会越来越大的。
世界卫生组织表示:十二亿处在发展中国家的人口,二亿四千三百万人居住在城市,九亿八千九百万的人口居住在乡镇地区,而至今这些居民仍没有安全的饮用水。这还不包括成百万只能偶尔在每天有几个小时得到安全供水的人们,在他们当中不乏一些居住在城市边缘的中产阶级居民。
超过十七亿的人口在发展中国家,没有安全饮用水的卫生设施。
会议工作底稿中的数据显示:供应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脚步永远也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
“截止到2000年的数据显示,总数约七亿五千万的人口没有足够的水源供应,约十五亿人口没有卫生设施,而这些地区主要集中在非洲和亚洲。”报告中显示。
6、山东省环保局:山东污染物排放实现“双降”
来源:新华社2008年02月1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877561.html
山东省环保局13日通报,2007年,山东省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双降”,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据山东省环保局介绍,2007年,山东全面完成两个约束性指标的减排任务,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1.69万吨,比2006年下降5.04%,年削减二氧化硫27.52万吨,比2006年下降7.12%,分别超额完成年初制订的化学需氧量削减5%、二氧化硫削减7%的目标。
据了解,2006年,山东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曾实现“双降”,但二氧化硫未能完成年度减排任务。2007年制订的减排指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年均削减指标的基础上,累加2006年未完成量而确定的,相当于年均削减量的1.5倍。
2007年,山东省实行了严于国家的污染排放标准,并先后出台了南水北调沿线、小清河流域、海河流域、半岛流域等覆盖全省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到目前,全省现役火电机组累计建成55台脱硫机组、装机容量为1万多兆瓦,占“十一五”期间应建脱硫机组装机容量的70%。
2008年山东计划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削减4%。山东省表示,今后每年将拿出2.01亿元,对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市实行以奖代补。其中,每年拿出7500万元,奖励总量减排工作列入全省前9位的市,调动各市抓治污、促减排的积极性。
7、清水进三峡 “十一五”期间四川将投81亿治污
来源:成都商报2008-02-14
http://news.h2o-china.com/market/watermarket/687571202950743_1.shtml
2月14日电 为流清水润长江,“十一五”期间,四川预计投入81.51亿元治污。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1月31日印发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规划》),将四川20个城区列为三峡库区影响区、14个市(州)有关县(市、区)列为三峡库区上游区,在“十一五”期间开展污水处理厂和城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为三峡库区输送达到Ⅱ类标准的清澈水质。
《规划》把省内的简阳市污水处理厂、南溪县污水处理厂、旺苍县污水处理厂等56个污水处理厂纳入建设规划,到2010年建设管网603公里,估算总投资约41亿元,形成日处理规模112.8万吨污水处理能力。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还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投产3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
《规划》估算投资10.7亿元,用于完成43项城镇垃圾处理建设,形成日处理垃圾能力5635万吨。据悉,在启动三峡库区影响区、上游区重点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将大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运作。
“十一五”期间,将投资约29.3亿元对省内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酿酒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四川红光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泸州化工有限公司氨氮废水综合治理项目等103个造纸、化工、酿造、制药等行业进行污染治理。
8、山西采取"六停强制" "早退多补"淘汰落后产能
来源:新华社2008年02月14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878644.html
新华网太原2月14日电(记者王炤坤)能源重化工业大省山西继2007年大规模淘汰落后产能之后,今年再出重拳,采取“六停强制”和“早退多补”相结合的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今年山西“六大行业”安排淘汰的落后产能包括:钢铁行业关停淘汰落后产能1000万吨,电力行业关停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53.6万千瓦,焦化行业关停淘汰落后产能1200万吨,水泥行业关停淘汰落后产能200万吨,电石行业关停淘汰落后产能45万吨,铁合金行业关停淘汰落后产能5万吨。
山西省经委主任洪发科说,除了全面排出“六大行业”和“十一五”的关停淘汰明细,山西省还将摸出“六大行业”外的其他行业需要淘汰落后产能的规模,制定三年总体关停淘汰落后方案,排出后三年淘汰落后的时间表,明确目标任务。
同时,山西将继续采取“六停”(停水、停电、停气、停运、停贷、停证)等强制性措施,逐年关停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工艺和企业。
另一方面,山西省将更加注重运用经济、市场等综合手段,通过行业准入、差别电价、差别排污费、“早退多补”等政策,鼓励列入“十一五”后三年的落后产能提前退出市场。
9、地球可能迎来第6次物种大灭绝 人类为始作俑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8年02月13日
http://env.people.com.cn/GB/6875588.html
第六次物种大灭绝?
有科学家预测,如果按现在每小时3个物种灭绝的速度,40多年后的2050年,地球上四分之一到一半的物种将会灭绝或濒临灭绝。根据计算机模拟,这一速度比生物自然灭绝的速度快1000倍,比物种形成的速度快100万倍。
两年前,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执行秘书朱格拉夫就曾发出警告:人类正处在自恐龙灭绝后的第六次物种大灭绝的危急关头,而导演这一悲剧的正是人类自身。
在李欣海看来,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言论并非全然是危言耸听。
作为供职于非政府组织(NGO)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TNC)的生物学专家,他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和实践。目前,由他负责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远景规划,有一个饶有意味的名字:“蓝图”计划。
李欣海总是抓住一切机会强调,任何一种生物都有独特的价值,甚至被一些人痛斥为草原破坏者的鼠兔,也具备显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鼠兔被大量毒杀后,以鼠兔为基本食物的动物或断了口粮,或因中毒而死掉。”他说,“每一种生物都是食物链上的一个环节,任何种群的灭绝都可能破坏生态平衡,引发一场灾难。”
一个常识是,人类不能独自存在。物种的大规模减少,直接削弱了人类的生存基础,而且还会通过食物链引发其他物种的灭绝。因此,保护所有生物及其基因和生存环境,即生物多样性的工作迫在眉睫。
1992年在巴西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一项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保护地球上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子孙后代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出台,并于次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公约》第一次承认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任务”,是发展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并提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及“公平合理地分享来自遗传资源的商业性利用和其他利用的利益”三大目标。
中国在大会上签署了此《公约》,成为世界上率先加入《公约》的少数国家之一。
实际上中国的形势并不容乐观。在这个庞大的国家里,由于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加,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生物多样性正受到高度威胁。据了解,中国生物物种数量正以每天新增一个濒危甚至走向灭绝的速度减少,农作物栽培品种数量正以每年15%的速度递减,濒危植物物种比例高达15%~20%,濒危物种达4000~5000种。
损失是巨大的。根据《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十年进展》报告,仅外来物种入侵一项,每年的经济损失就高达500亿元。
200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六次缔约国会议呼吁,各缔约国应从纸上谈兵转向实际行动,加强努力、采取措施,在2010年以前停止正在以惊人速度发生的生物多样性流失。
中国作为缔约国之一,积极响应呼吁,开始采取措施降低生物多样性流失的速度。“蓝图”计划应运而生。2006年,TNC与国家环保总局等合作伙伴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正式启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远景规划项目。
该项目为期3年,由中国政府与TNC各出资300万美元,拟协助中国官方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数据库,规划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并为其制定相应的保护策略。
现状令人堪忧
为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6条,即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纳入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方案,中国于1994年6月正式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提出了7个领域的目标、26项行动方案。
十余年过去,李欣海认为,中国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下了很大工夫,但现实存在的问题仍旧很多。
自1872年美国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黄石公园后,建立自然保护区逐渐成为国际上通行的一种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办法。中国也于1956年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从此拉开了中国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序幕。
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000多个,总面积达150余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15%,保护区体系初见规模。
尽管这一比例已超过12%的世界平均水平,但李欣海的同事、“蓝图”计划项目官员赵鹏提供的一份资料称,中国实际需划出33个优先保护区域,共涉及26个区省的984个县,总面积达315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33%。据此,中国目前仍存在50%的保护空缺。
“这和建立自然保护区的程序有关。”李欣海说,“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大都采用一种自下而上的方式,即地方提出申请、上级审批。因此,建立自然保护区与否,取决于地方是否有足够的动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3条规定:“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国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现实中,一些地方的官员不愿投入财政到这项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赔本买卖”中,还有一些地方借自然保护区大搞开发,假保护之名行破坏之实。种种乱相,不一而足。
赵鹏分析道,中国目前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必然也会造成一些保护空缺。“物种最丰富的地方,多在行政区划分界点的位置。这就有很多或明或暗的麻烦。”他说。
同时,一些地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方式和理念也让李欣海有些担忧。
去年夏天,“蓝图”计划项目组成员及一些官方生物专家辗转于川、藏、青、甘等地,进行了为期20天、行程5000公里的实地考察。
在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李欣海发现了不少高约2米、密度很大的围栏,有牧民为保护自家草场而竖起的,也有自然保护区拉起的。“动物跳不过去,也钻不过去。”当地陪同者告诉他,某处的一个围栏出现了一个豁口,不少动物想钻过去,结果常有体型较大的动物被挂住。“有一位老汉,一天解救了将近30只黄羊。”
“这种方式看起来是在保护,实际上不仅阻碍了一些动物的迁徙繁殖,还会使一些动物受到伤害。”李欣海说,“不当的方式有时反而会破坏我们想要保护的。”
在西藏尼玛县,李欣海得知当地常有老人到市场上买鱼,然后在湖里放生。他对此颇为担忧:这些鱼大多是外来物种,放生到当地后,会对当地的鱼类构成威胁,破坏当地脆弱的生态系统。
考察新路海自然保护区时,他无意中将一些面包屑扔入湖水中。本来很平静的湖面,突然就游上来一群鱼。他借机对当地官员开展了知识普及,说自己不应该这样做,容易引起水中有机物增多,破坏生态平衡。“当地的人听了后感觉很诧异,说很多游客都这样,却不知道后果有这么严重。”李欣海告诉记者。
10、"绿色信贷"提出13年 专家透露至今并未真正实施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2008年02月14日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02-14/1161905.shtml
“国家环保总局先后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提供了3万多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这是今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媒体通报有关绿色信贷第一阶段取得进展时披露的一个数字。但是,当记者就“3万多条信息,被银行部门采纳的有多少”而向有关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求证时,这位负责人却面露难色,表示无法提供这一数字。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个数字不会太高。
而早在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提出了绿色信贷的要求,专家证实,事实上,这项政策并未真正实施。
绿色信贷离预期目标距离不小
对于绿色信贷执行情况,潘岳的第一句评价是“取得了阶段性、局部性成果”。
他认为,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绿色信贷这一经济手段全面进入到我国污染减排的主战场。
有关“阶段性、局部性成果”,潘岳透露的实质性内容是,江苏、浙江、河南、黑龙江、陕西、山西、青海、深圳、宁波、沈阳、西安等20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
而第一批被绿色信贷枪毙的污染企业是被国家环保总局流域限批的环境违规企业,其中有安徽省蚌埠九采罗化工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庆春江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在申请贷款方面受到了当地金融机构的限制。
对于一些省的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环境执法,对国家环保总局处罚的企业采取了严格的停贷限贷措施,潘岳给予了积极肯定,比如山西省。潘岳认为,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是绿色信贷政策得以启动推行的重要因素。
对于绿色信贷,潘岳给出的第二句评价是“与预期的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一位不便公开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潘岳的这一说法相当客气。他透露,虽然一些金融机构已经开展了绿色信贷,但还有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还没有启动,甚至处于观望状态。银监会的数据显示,当前“两高”行业的生产增长依然较快,贷款呈总量上升、增幅下降之势,金融机构控制“两高”行业贷款的任务非常艰巨。
绿色信贷推行不畅,潘岳认为有技术上的难题。比如,相当多的中小型污染企业采取民间融资或者自筹资金,基本上不向金融机构贷款;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商业银行还不能提供使用环境信息的反馈情况;商业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的专门人员、机构及制度,信贷工作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足;“绿色信贷”的标准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等。
除了技术上的难题外,潘岳认为,还有体制上的问题。他说,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绿色信贷只是刚刚起步,还面临着认识、基础和信息等多重制约;另一方面更是因为,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由于得到一些地方的政策保护,还有利可图,有些甚至是短期的暴利行业,因而很难大幅度削减信贷规模。
这位不便公开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为片面追求GDP发展,对于短期内能够促进经济大幅增长的项目,即使污染严重,风险很大,也会不遗余力地支持,予以重点保护。而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我国银行业很难成为完全独立的企业,其信贷行为还受着行政权力的左右,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银行缺乏执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
绿色信贷不能停留在政策层面
事实上,早在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制定政策,要求各级金融机构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不贷款”。据业内人士透露,十多年过去了,由于没有配套措施,这项很好的环境经济政策并没有得以真正实施。
“按照这一时间推算,绿色信贷实际上13年前就已经起步。”中国政法大学著名环境法学教授王灿发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3年都推不动一项环境经济政策,除了技术上存在难题外,绿色信贷的法律地位始终没有明确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绿色信贷的实施者也表示,当前,绿色信贷的深入实施还存在许多困难,急需法律和制度的支持。王灿发认为,要有效建立起环境经济政策政策体系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首先应将环境经济政策上升到立法的高度,而不应是仅仅停留在各部门分散的行政手段上。
“绿色信贷的难以推动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环境经济政策的法律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不少空白,这不利于环境经济政策的有效实施。”王灿发举例说,比如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虽然早在1989年就已开始在一些地方实施,但是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这项政策至今仍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
“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虽然种类较多,但真正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发挥作用的并不多见。公平地说,要改变环境经济政策‘有名无实’的状况,单靠环保部门唱‘独角戏’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王灿发说,有些环境经济政策虽然有政策性规定,但是由于没有配套措施,没有与其他部门形成有效配合,肯定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
去年9月9日,就在潘岳提出实施环境经济新政策时,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就提出,环境经济新政策需要法律固定。他认为,“法律一旦公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这就保证了中央的重大决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而保障了中央决策的权威性和长期稳定性。”
孙佑海最看好法律的强制作用。他说,现行环境立法大多专章设立法律责任,明确从事违法行为者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一旦立法中规定了什么行为是必须做的、什么行为是禁止做的、违法行为的后果是什么,这些规定就必须在执法中实现。因此,法律责任及其实施是法的强制作用的最直接体现。
看来,绿色信贷立法是到了提上日程的时候了。王灿发这样认为。(记者 郄建荣)
11、河流消失的背后 等待我们的将是更可怕的惩罚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2008年02月14日 赵永新
http://env.people.com.cn/GB/6877743.html
《新京报》前不久刊发了北京环保志愿者汪永晨女士的文章《没有河流的故乡》,看完之后痛心不已。
自己生长在农村,成年之后到城市里读书、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的关系,几乎跑遍全国,所见所闻让人触目惊心:失去河流的又岂止是生我养我的故乡?在曾经水草丰美的内蒙古大草原,在素有中华水塔之称的三江源,畅流了几千年、几万年的河流都渐渐干涸、萎缩、消失;在历史上河网密布的江南水乡,不仅许多无名的小河、小溪被马路填埋、工业区侵占,即使是那些侥幸留存的较大的河流,也大都要么黑水汩汩,要么被浮萍、水葫芦覆盖、淤塞,与死河无异了。就是在城市里,河流的数量、水量也大幅减少,仅存的那么几条河流,也在大规模“生态改造”之后,被“铜帮铁底”隔绝成毫无生气的输水管道。
伴随着河流一同消亡的,不仅仅是情感记忆的退色、丧失。河流之所以被称为“母亲河”,不仅仅是因为它像我们的母亲一样,慷慨无私地赐予人们饮用、灌溉之水,鱼虾菱藕之利和舟楫交通之便,还在于它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
河流如同大地的血脉,不仅孕育了河中的鱼、虾、蚌、蟹和众多的植物、浮游生物,还润泽着两岸的草、灌、乔等植物,是鸟、蛙、龟、蛇等动物的栖息、繁衍之地;同时,还发挥着调节两岸气候的功能。由此可见,一条河流就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就是一个巨大的生物基因库,就是一个庞大的气候调节器。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蒹葭苍苍,在水一方”;“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些流传了千百年、至今脍炙人口的优美诗文告诉人们,大大小小、曲折蜿蜒的河流,在孕育物质的同时,还孕育了诗歌、散文、绘画、音乐等熠熠生辉、影响深远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如果当初没有这些河流的滋润,中华民族的艺术宝库无疑会大为逊色。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那些默默流淌的河流,不仅是我们赖以生存繁衍的物质之基,也是中华民族之所以成其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源。
不错,由于气候条件等自然因素的影响,沧海桑田的变化并非始自今日。但是,在渔猎文明、农业文明时期,这样的变迁往往需要几千年甚至几万年的时间积累;而进入工业化以来,沧海桑田般的巨变,在短短几十年乃至十几年、几年间就显示出来。不可否认的是,除了降水等不可控的自然因素,以及人口增长、生活水平提高等难以避免的客观原因外,我们对于河流存在的漠视和简单、片面、错误的认知,以及这些思想所导致的在河流利用、开发、改造中的短视、盲目、错误行为,乃是“三十年河生、三十年河亡”的罪魁祸首!
时至今日,在有识之士“人水和谐”、“以水定发展”的大声疾呼中,许多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仍然置若罔闻,不顾许多江河断流、消亡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屡遭大旱的严峻水情,依然盲目地追求大规模城市化、工业化,填河修路、建工业区;依然不遗余力地跑马圈河,在筑坝修库中攀大比高;依然忘乎所以地沉迷于远距离调水……如此下去,河何以堪、人何以存、物何以生、生态何以平衡、文化何以延续?
需要正视的是,河流干涸既是地表水枯竭的表征,也是地下水锐减的起始;河流消亡既是人类盲目开发利用的必然后果,也是自然生态系统崩溃的无声之泣。如果我们对此再无动于衷,如果我们再不重申审视河流的多元化价值,如果我们再不下决心纠错扭偏,等待我们的,将是更可怕的惩罚。
12、绿色信贷:环保部门和银行共担其责
来源: 新京报 2008-2-14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shelun/2008/02-14/011@075918.htm
2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通报了“绿色信贷”第一阶段的进展情况。他表示,经过半年的推进,绿色信贷“取得了阶段性、局部性成果”,但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大面积推进还面临着不少制度性和技术性的困难。
还有一个信息是:日前,环保总局已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制订符合中国实际的“绿色信贷环保指南”,它可以使金融机构在执行绿色信贷时有章可循,可以说是我国推行绿色借贷标准建设的重要一步。
绿色信贷在中国已经开了一个好头。但也要清醒认识到,继续推进绿色信贷,还需更多努力。我国的绿色信贷管理建设工作刚刚启动,绿色信贷环保指南制订也刚刚起步,相关的行业环保标准、产业指导目录尚未制订,信息公开机制仍不畅通。因此,完善绿色信贷管理体系,在当前尤为重要。
首先,应加快制订符合中国特点的绿色信贷管理指南。国际金融公司是国际知名的环保信贷政策发起者之一,其“赤道原则”和《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国际项目融资标准。对中国来说,这些标准可以在新项目中通过现有技术以合理成本达到。
我国有关方面也正在制订行业准入标准,但如何与绿色信贷环保指南相结合,仍需给予更多关注。同时,还应发挥行业组织和协会作用,建立一套基于环保要求的产业指导名录,如对各行业的产品、加工工艺、使用原料、污染程度、如何排污等加以界定。实际上,一些银行也表示,希望环保目录中能够体现出各行业不同环保水平的信息,即环保水平的上限和下限。这样,银行的贷款额度可以根据企业的环保先进水平来确定。
其次,各部门需通力合作,加快绿色信贷信息建设,使信息更通畅。从目前情况来看,仅是一部分被环保部门查处的企业,上了绿色信贷的“黑名单”,而大量需要申请融资贷款企业的环保信用,还没有足够的信息来源。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绿色信贷的执行效果。企业的环保信用必须成为信贷的重要信息,这一点应成为金融和环保以及其他部门的共识。为此,金融与环保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
第三,金融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并根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限制审批的权限。一方面,设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用于组织管理绿色信贷审核和管理业务。另一方面,加强对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贷人员对环境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使其熟悉绿色信贷运行方式。为了开展“赤道原则”,日本瑞穗实业银行就专门成立了部门,即可持续发展室。可持续发展室由6名人员构成,其中包括3名环境评审人员,还特别聘请了环境咨询专家。
此外,一些相关的激励政策也有待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政策要求支持对环境有益的项目,通常的办法就是降低利率、优惠贷款,加之从现有的经济利益角度考量,绿色信贷所支持的项目,有一些是经济效益并不太好的项目,如风电和垃圾发电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的盈利,因而要有配套的免税收、财政贴息等财政政策发挥作用,才能确保银行的积极性。
13、面对灾害,我们应该怎么办?
来源: 南方都市报2008-02-14 葛剑雄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shiping/200802140013.asp
面对异常气候和由此造成的灾害,我们应该怎么办?
有人认为人类应该反省自己的行为,因为这是人类没有善待自然的结果。从总体上说,这没有错,但要具体分析。
的确,人类应该善待自然,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尽可能少改变(实际是程度不同的破坏)或影响环境,尽可能少消耗资源,尽可能减少污染或废弃物。无论全球变暖是不是必然趋势,无论引起全球变暖的原因是什么,无论自然界还有多少未解之谜,这样做总是有利无害的。而且,无论如何,人类以往的活动加剧了气候的变化,使异常气候更加频繁和严重。
不过,就不同时期或发展阶段的不同人群而言,无论是道义上的还是具体的责任,都是有区别的。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变迁的影响是积累起来的,是全球范围相互影响的。例如,发达国家以往产生的温室气体和造成的污染会使今天或明天的环境受害,完全可能波及从未产生过温室气体和保持着原始环境的不发达地区;人均排放温室气体量并不高的中国,必须承受排放量远比中国人均高的其他国家所产生的影响。厄尔尼诺现象和拉尼娜现象的后果并不与某一地区、某一人群以往的行为存在直接关系。营养过度、饮食过量的人必须反省过去的行为,并采取切实措施;而营养不良、难免饥馑的人只需要了解前车之鉴,却不应该就此节食。
何况一味反省并不能感动自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从来就是互动的,要是人类放弃自身的努力,不用说与自然和谐相处,连人类本身都不可能产生。至于因为遭遇这次冰冻雪灾,就认为美国影片中的“后天”就在眼前,或者认为明年或未来肯定会出现更大的灾害,甚至认为人类已面临万劫不复的局面,这如果不是愚昧无知,就是别有用心。即使这次出现的最严重的灾情,也没有超过数十年或百年一遇,至少不是史无前例。很多更严重的灾害出现在完全没有工业化、人口更加稀少的古代,难道那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现在还大?资源消耗比现在还多?环境污染比现在还厉害?其实在反省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继续进行科学研究,探索自然的奥秘,了解自然环境演变的规律。例如,对直接引发这次异常气候的拉尼娜现象,对它形成和演变的规律,人类的了解还相当有限,更无法作出准确的预测和预报。在人类还没有能力消除自然灾害或改变异常气候的情况下,能否作出准确预报,结果就大不相同。
应该承认,从政府主管部门到普通民众,都还缺乏应对异常气候和灾害的经验。即使在现有条件下,这次造成的灾情,并非是完全不可避免。当第一次灾情出现时,很少有人想到,更严重的灾情还在后面,而是心存侥幸,以为已经万事大吉,没有及时启动可以采取的措施。南方地区大多数政府官员、管理人员既缺乏亲身经验,又没有事先制定或演习过应急措施,只能坐待上级的的指示或外界的救援。
还应该看到,在一定程度上,社会组织能力的薄弱,信息发布不及时、无权威甚至相互矛盾,组织性和公德性的不足,都加剧了灾情,造成本可避免的损失。例如,即使某一大城市或交通枢纽对外的交通全部断绝,如果信息发布及时而准确,指挥得当而果断,民众能充分动员且有效组织,旅客能服从调度又相互照顾,可以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减少人流盲目往返移动。 (作者系复旦大学教授)
14、北青报:环保成本不宜由消费者一方承担
来源:北京青年报2008年02月14日 邓聿文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6877850.html
在环保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利用价格杠杆来促使人们保护环境,多数人是理解也支持的。但如果将环保成本全由公众或消费者承担,很可能会打击人们的环保热情。1月8日国家颁布的“限塑令”日前就遭遇到了这种困扰。
人们开始担忧这项规定是不是割了消费者的肉而肥了商家。既然政府的目的是要禁止使用塑料袋,那么超市就不应该再向消费者出售这种不可回收的袋子。如果像许多专家建议的,一个塑料袋收0.3元,那么,以全国每天使用的塑料购物袋30亿个计,每人每天将近3个,每年将近900个,平均下来,每人一年就要为使用塑料袋支出270元。即使按照一些业内人士的估算,全国在实施塑料袋收费后塑料袋的使用量有望减少三分之二,每天还有10亿个,每人将近一个,一年将近300个,每个人每年也要为此多付出90元的费用。对于超市来说,一天光卖袋子就能获得一笔很大的收入。
而政府的一纸通令,是试图用经济杠杆来撬动人们的消费习惯。但是,如果环境成本全由或大部分由消费者来承担,而本该付费的商家却反而因此收益,这种成本与责任倒置的情况,肯定也有违政策的初衷。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或者生产者和政府,都负有保护环境之责。具体来说,在有关塑料袋收费问题上,商家可以像过去一样免费或低价向顾客提供环保购物袋,政府则对商家进行补贴,如果政府不对商家补贴,则可以对生产环保购物袋的厂商实行税费优惠,同时规定厂商只能以低价买给商家,而商家又以低价卖给消费者。这样就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比起单纯的惩罚商家,或者让消费者付费,更能体现政府的善意,同时有利于民众和商家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并付诸行动。
当然,消除“白色污染”的根本出路还在于尽快找到传统塑料的替代品。而研发一项新产品并把它产业化,是需要大量投入的,一般企业不愿意或者没有实力这么做。因此,在环保袋的研发和产业化上,政府无疑要提供资金和税收的支持。这其实也是环保公共政策的要求。